北京公积金
国务院: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%
2017-07-11 16:14
国务院8月22日印发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》,要求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,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,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,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%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,不得超过12%;完善*低工资调整机制,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、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。
《方案》提出,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,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。从2016年5月1日起,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**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%的省份,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%,单位缴费比例为20%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**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,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%;将失业**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%—1.5%,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.5%。 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,具体方案由各省(区、市)确定。综合采取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、开展基金**运营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,以及支持各地通过拍卖、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,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创造条件。
《方案》还提出,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,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%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,不得超过12%。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,由各省(区、市)结合实际,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,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。
《方案》还要求,完善*低工资调整机制,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。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*低劳动报酬权益,指导各地合理确定*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,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,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、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,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成本,加快形成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。
北京公积金新闻
- 家庭有一套住房,商贷买的还款进行中;第二套房子爱人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**。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?按照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对吧?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目前还是20%,并不是60%,对吗?
- 外地户口在京工作,**非户籍地的房产,为何在提交提取公积金申请时被告知“非京津冀购房一律不准提取公积金”,
- 公司给交了差不多一年的公积金,现在离职了,并且没有再去其他公司上班,也没有联名卡,请问怎么提取公积金
- 之前办 理了按月提取,都是1号左右就转过来了,现在在新公司,6号入账的公积金,是不是要下月才能转出来了
- 只因是农业户口,难道就成为东城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人员推辞的理由?成为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挡箭牌?
- 全国都取消了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,已经没有了农业户口这个概念了,为什么还要用用这个来卡着呢?
- 购房合同上写的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,用途为办公,这样的购房合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
- 外地户口在京工作,在京缴纳社保和公积金,想在户籍地买房,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
- 北京市集体户口,异地**回迁房提取公积金后是否影响北京市自住房申请及公积金贷款
- 上一家公司缴公积金时将我名字录错,现该公司找不到了但未注销,两个账户无法合并